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日常管理 >> 正文

辽宁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总 则

2017年03月01日 09:20 点击:[ ]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辽宁工业大学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行为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辽宁工业大学学生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