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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章程

2017年05月30日 10:21 点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是在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成立的,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条 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表率作用,积极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在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有开展各类活动和参加本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成员有监督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和对组织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三)成员在本组织内行使表决权,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成员有参与组织内评优的权利。

(五)受到校、院级处分的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工作、学习中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守本组织章程,服从组织的领导和管理,自觉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成员有按时参加所在部门或全体成员会议及例会的义务。

(四)成员有如实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五)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和广大师生的利益,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设分团委书记一名(由老师担任),副书记一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分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3-5名,下设办公室、科技部、权益部、安全工作部、文艺部、体育部、社团部、社会实践部。

第六条 分团委书记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分团委日常工作。确定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目标,完成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主持召开分团委会议和全体团员会议。认真传达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和精神,落实各项指示和决定。

3、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强化思想引领,把握正确方向,不断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以品牌创建为目标,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大学生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好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工作。

5、抓好分团委班子建设,积极开展对团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训工作;注重班级团支部的管理,指导各团支部深入开展各项团学活动;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基层情况。

6、全面负责学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保证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有序合理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7、积极开展学院共青团员和团支部 “两优一先”等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覆盖面,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8、协助学院党委做好以党建带团建工作,认真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9、开展好正常的团内活动,上好团课。认真做好团员的发展、注册、转接、团费收缴,团组织档案管理,团务信息平台等各项基础性团务工作。

10、加强与校团委、学院党委和其他学院分团委的联系。定期向校团委和学院党委汇报工作,经常性与各学院分团委交流工作。

11、完成校团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学院分团委书记做好分团委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并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负责召开分团委成员、各基层团支部书记会议、例会等。

2、讨论制定分团委、学生分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领导、帮助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

3、加强与分团委书记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配合、支持学生分会的各项工作。

4、配合学院分团委书记做好全体成员的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培养学生干部。

5、完成上级领导及分团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院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日常的组织和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协调学生会内部和外部的各方面关系。

2、与分团委副书记一起讨论制定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并请示工作。

3、主持召开分团委、学生分会的会议及工作例会。

4、配合学院分团委书记做好全体成员的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培养学生干部。

5、完成上级领导及分团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院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积极配合、协助学生会主席处理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工作信息,提出合理的、实用的建议。

2、明确责任分工,组织、监督、管理各分管部门的工作,并定期向主席汇报自己的分管工作。

3、掌握分管部门学生干部的思想动态及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综合考评。

4、完成上级领导及分团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部

1、加强与校团委的联系,及时传达校团委的精神指示,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每年新生团员关系的转入、毕业生团员关系的转出工作及我院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3、保持与学院各团支部的联系,督促并帮助各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为学校“两优一先”评比工作提供支撑材料。

4、负责学院各级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学院微信公共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6、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

(二)宣传部

1、负责全院的宣传工作,比如制作宣传条幅、板报、海报等工作,并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手段,树立学院的良好形象。

2、在新生入学后,选拔宣传小组成员,加强成员培训,尽快投入到工作中。

3、负责学院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带动学院的同学为校报、广播站等提供稿件。

4、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

(三)办公室

1、处理分团委、学生分会的日常事务,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各部门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起草、制定和分发分团委、学生分会的有关文件,完成各类综合统计工作,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档案、活动档案、财务档案、部门及个人工作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3、负责安排学院分团委、学分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考勤工作。

4、负责分团委、学生分会各项经费管理,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回收。

5、根据分团委、学生分会成员各项工作的考勤、晚值班及完成工作量等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6、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

(四)科技部

1、策划开展对学风起积极作用的活动,如:新老生交流会、考研交流会、期末大讲堂等,推动我院良好学风的建设。

2、负责学校有关信息的传达,及时向同学们下达各种全国性、省、市的竞赛通知。

3、加强与学院各班学习委员的沟通,与学院自律会学风部联合,定期检查学生上课、新生晚自习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4、负责学院“鸟巢书屋”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5、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

(五)权益部

1、加强与学院各班生活委员的沟通,与学院自律会舍风部联合,定期的检查学生寝室的卫生、晚就寝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通报。

2、深入学生之中,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3、通过活动,切实提高学院全体学生的维权意识。

4、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

(六)安全工作部

1、负责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并努力提高学院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大传销

等各种违法活动的防范宣传,防止受骗事件的发生。

2、定期深入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排查工作,针对违章用电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3、注重寝室防火、防盗情况,关注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定期开展学院安全知识讲座及消防演习活动。

4、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校保卫处及其他各部门工作。

(七)社团部

1、积极配合校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支持学院二级社团的发展,做好社团活动记录及文件归档工作。

2、按照《电气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对二级社团进行考核与评估。

3、承办学校社团联合会开展的各类活动。

4、负责学院足球队的日常管理及相关赛事的安排工作。

5、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八)社会实践部

1、建立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

2、组织安排假期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并根据学生开展的具体情况,开展社会实践分享会。

3、积极为学院各项活动拉取赞助,减少经费压力。

4、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九)文艺部

1、在新生入学后,从中发掘和锻炼学院的具有文艺特长的同学,成立文艺小组,为学院开展的各类活动储备人才。

2、承办各类文艺活动,如“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流淌的歌声”合唱比赛等,充分展示学院大学生的风采。

3、负责校运动会观众现场氛围的营造工作。

4、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

(十)体育部

1、在新生入学后,从中选拔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完成院田径队招新工作。

2、负责学院田径队、篮球队、排球队的日常管理及相关赛事的安排工作。

3、在学院内部,积极组织各类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4、负责校运动会的总体工作,包括运动员的选拔与训练、现场总调控。

5、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协助配合其他各部门工作。

第四章 学生干部任职条件、产生程序与任职期限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补考后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活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自觉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产生程序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竞争的程序如下:

1、报名及审查阶段:竞选人员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参选,学院按照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第一轮笔试阶段:主要考察竞选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

3、第二轮面试阶段:通过竞选人员的自我介绍、答辩、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环节,考察他们的工作思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

4、经学院研究,拟定学生干部名单并公示一周。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干部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半学期。

6、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正式任命。

第十三条 任职期限

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每年六月份进行主席团、部长的换届工作,九月份进行干事招新工作,并对个别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分团委、学生分会的各级学生干部的任期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将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五章 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例会制度

1、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单周周三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例会,各部部长汇报前期工作与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工作交流;主席团布置近期主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及出勤统计。

2、各部门每周安排一次例会,部门内部成员进行工作分享,记录会议内容,加强部门内部的信息沟通,提升整体凝聚力。

3、各项会议必须准时召开,组织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期间,保证纪律,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得擅自离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分管主席请假,否则按照无故缺席处理。

4、办公室在例会开始前应该向大会汇报其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在会议结束后,立即核实缺席人员原因并在签到表中记录,在工作群中公布缺席原因等详细情况。

第十五条 晚值班制度

1、各部门必须按照值班安排,从每学期第一周开始进行晚值班,值班时间为:19:00—21:30,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持学生会办公室的卫生,离开时锁好门窗。具体值班安排由办公室负责。

2、值班情况由主席团、办公室做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与通报,列入各部门和学生干部考核项目中。

3、值班人员需注意仪表,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吃零食、大声喧哗,不得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得带非学生会人员随便出入,自觉维护学生干部的形象。

4、值班人员必须保护好办公室所有物品,不得私自外借任何东西,包括办公用品、办公场地、办公室钥匙等。

5、值班人员待人应有礼貌,如有外来人员,应主动热情提供帮助。

6、协助当晚值班的辅导员老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 请假及考勤制度

1、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分管主席请假,并说明事由,因突发情况未能到场者,事后务必补交请假材料,否则按缺席处理,办公室负责记录。

2、办公室负责各类活动、会议及晚值班的考勤工作,按缺席、迟到、事假、病假记录,签到时,不能代签、不签。迟到2次算1次缺席,事假(除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外)2次算1次缺席,无故缺席3次作开除处理,月请假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学生干部,对其在工作群里进行通报批评。每月底,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学生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 活动组织开展制度

1、各部门所开展的活动,应符合实际需要,可行性强。各部门必须在学期末向办公室提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及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在新学期第一周,向办公室上交活动策划,得到分团委书记和主席团的批准后可开展活动。

2、活动在进行前要做好充足的宣传及准备工作,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参与人员要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并且严格按计划控制和协调好活动的相关工作,做好资料的保存工作,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办公室上报活动经验总结、活动视频、图片等材料。

3、对于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要认真对待,可由院学生会主席根据活动的具体要求直接部署。

第十八条 经费管理制度

各部门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分团委、学生分会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的开展,不得用于与活动无关的方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经费的审核与记录,主席团负责对经费管理进行监督。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应在活动策划中做出经费预算,学生工作副院长审批通过后才可使用。预算应合理、节约,提高物品的利用率,真正做到用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

2、必须严格按照活动预算使用经费,若发生额外费用,必须提前和分团委书记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每笔花销必须由两人经手,购买物品后,及时开具发票,经手人需在凭证背面签字,经学院分团委书记签字确认后方可上交办公室。

3、在活动结束一周之内,开展活动的部门需要将所有花销进行汇总,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购物凭证装订在报销单的背面,找分团委书记审核签字,报销必须以统一发票为凭证,未审批及超出报账时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对于赞助费用的管理:将赞助费的20%返给拉赞助的个人或集体,其余费用交由办公室入账,统一管理。

5、办公室对分团委、学生分会的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要详细记录,进行监督,分团委组织部负责对团费进行管理,每学期末进行财务公示,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培训制度

1、为了保证学生干部能够承担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在新一届的分团委、学生分会组建后,院分团委组织部负责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组织部需要提前向分团委书记提交系统的培训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2、培训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分团委、学生分会章程,理论培训(分团委、学生分会各部职责、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等),技能培训(相关电脑知识、办公软件的应用及各类材料的书写等),适当开展户外团队训练活动。

3、培训结束后,参与人员需向主席团上交一份培训心得体会。

第二十条 内部考核制度

1、在每学期末,主席团负责对分团委、学生分会的全体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及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2、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记录,等级分为:优秀(总分≥90分)、称职(60分≤总分<90分)、不称职(总分<60分)。

3、每学期末,根据本学期的考核结果,评选出若干优秀工作者、优秀部门,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4、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个人,主席团成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考察期为一个月,若无明显改观,将不再任用。

5、对补考后压科两科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原则进行劝退处理,对压科一科的学生干部进行组织内警告,警告期间如再有考试不及格科目,将劝退处理。

6、若出现以下情况的个人,需自动辞职:

(1)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形象的事,并受到学院或校级处分者。

(2)对本职工作不尽职尽责,逃避责任,集体活动(包括例会)无故缺席三

次及以上者。

(3)学习成绩明显退步者。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离职制度

1、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的学生干部原则上要至少工作满1年,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组织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分团委书记递交离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退会人员在通过批准后一周内,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并将交接工作的内容整理成档案交与分团委书记审核。

2、对于未经分团委书记批准,擅自离职或退出组织的学生干部,院分团委会将情况上报学院。

3、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对于任期已满的部长级以上的学生干部颁发资历证明。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的钥匙只能由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办公室主任持有,其他任何人员不能擅自配钥匙,一旦发现追究其责任。

2、必须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节约用电,每次活动完毕(如做宣传板、开会、值班等)后,必须将办公室布置整齐。

3、除分团委、学生分会、自律会等其他组织、团体或个人须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未经申批不得私自借用。

4、办公室电脑属于公共财产,仅可用于处理各项工作事宜,所有成员有义务保证使用方法得当,不要在电脑旁放置液体,不可私自设置密码,不随意改动电脑内的系统文件,不删除自己不知道的文件,使用完毕关闭电源,若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害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上报。

第二十三条 备品管理制度

1、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分团委、学生分会物品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各类备品的采购、分类、借出和回收,定期清点和核对所有备品。

2、办公室不定期记录物品损耗情况,因人为因素导致物品损坏、遗失的,由损坏、遗失者赔偿;因自然因素损坏的,办公室出据证明,上报分团委书记,进行更换。

3、如因活动需要向校团委借用备品,须提前填写校团委物资借用单,并于每周三、周五的下午13:30—17:00由分团委书记或主席团的学生干部带领去校团委办公室(3-207),找负责老师借用。

4、各部门在活动之前一周必须将学生会内部物品借用单报给办公室,各部在活动之后,清点物品,统一交还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办公室负责核对物品是否齐全,若有物品丢失,属于个人原因的,视其具体情况划分赔偿。

5、其他学院或其他组织需借用物品的,需借用方向分团委书记申请后,方能外借,办公室记录借用单位、外借物品及其归还情况。

6、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换届后,进行备品管理交接,前任负责人与现任负责人交接、核实完毕后,在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对分团委、学生分会的各种档案进行归纳、整理及保管,建立档案记录册,记载档案的基本信息,交档人和收档人需确认签字。各成员应不断加强档案管理意识,配合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主席团负责进行监督。

2、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计划及总结档案,在每学期末,各部门要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及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按照要求上交办公室,办公室审查无误后存入档案。

3、办公室负责建立活动档案,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总结及照片。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须将活动总结、相关的影像资料、现场观众反馈表等上交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审核通过后,存入档案。

4、办公室负责建立财务档案,对分团委、学生分会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准确、详细地记录,学期末进行内部公示,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5、分团委、学生分会档案资料的使用范围只限于组织内部,任何人不得将任何档案私自外借。未经分团委书记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修改或销毁档案。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

共青团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